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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01080297-1-2026-00101
  • 分       類:
    通知  經常項目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陝西省分局
  • 發布日期:
    2026-05-25
  • 名       稱:
    國家外匯管理局陝西省分局關於印發《國家外匯管理局陝西省分局跨境貿易高水平開放試點實施細則》的通知
  • 文       號:
    陝匯管〔2026〕25號
國家外匯管理局陝西省分局關於印發《國家外匯管理局陝西省分局跨境貿易高水平開放試點實施細則》的通知

國家外匯管理局陝西省各地市分局,國家外匯管理局陝西省分局楊淩營業管理部,國家開發銀行陝西省分行,各政策性銀行陝西省分行,各國有商業銀行陝西省分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陝西省分行,各股份制商業銀行西安分行,各城市商業銀行西安分行,長安銀行,西安銀行,陝西秦農農村商業銀行,各外資銀行(中國)西安分行:

為進一步促進跨境貿易便利化,提升外匯服務實體經濟質效,支援陝西涉外經濟高質量發展,國家外匯管理局陝西省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進一步便利外匯資金結算 支援外貿穩定發展的通知》(匯發〔2025〕47號)等相關規定,制定了《國家外匯管理局陝西省分局跨境貿易高水平開放試點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實施細則》自2026年8月10日起在陝西省西安市、寶雞市、鹹陽市轄內銀行正式施行,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並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強政策宣傳解讀。請寶雞市、鹹陽市分局做好轄內銀行和經營主體的政策宣傳解讀工作,推動轄內銀行準確掌握政策內容及管理要求,為後續政策正式落地實施做好準備。其他地市分局和楊淩營業管理部可根據轄內經營主體具體情況開展針對性政策宣傳解讀。

二、推動政策有效落地。請符合條件且有意願開展《實施細則》中便利化業務的銀行及時按照實施細則要求做好備案申請前內控制度制定、優質企業篩選、自評報告撰寫等各項工作,按規定完成備案手續並開展便利化業務,並持續推動更多符合條件的企業開展便利化業務,不斷提升政策落地質效。

在《實施細則》發布前已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局陝西省分局關於開展優質企業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試點的指導意見》(陝匯管〔2022〕47號文印發)備案開展優質企業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業務試點的銀行,如擬參與《實施細則》內規定的便利化業務,應在《實施細則》正式施行前不少於20個工作日,按照《實施細則》規定提交備案申請。

三、加強政策跟蹤問效。各地市分局、楊淩營業管理部及各銀行要及時通過線上線下等多種渠道方式,跟蹤政策執行效果,及時準確回應轄內經營主體和銀行網點的訴求和建議。各地市分局、楊淩營業管理部及各銀行在政策執行中如遇問題,請及時向國家外匯管理局陝西省分局反饋。

 

聯繫人及電話:張陽 029-87626177

 

附件:國家外匯管理局陝西省分局跨境貿易高水平開放試點實施細則

 

 

                                     國家外匯管理局陝西省分局

                                       2026年5月25日

【列印】 【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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