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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黨建
  • 索  引  號:
    000014453-2015-00177
  • 分       類:
    機關黨建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
  • 發布日期:
    2015-05-05
  • 名       稱:
    中共國家外匯管理局黨組關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實施意見
  • 文       號:
中共國家外匯管理局黨組關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實施意見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和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中央紀委關於黨風廉政建設的一系列決策部署,深入推進國家外匯管理局(以下簡稱外匯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為外匯管理工作提供堅強有力的政治保證,現就外匯局黨組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黨組紀檢組落實監督責任提出如下意見。

一、統一思想,深化認識,增強推進黨風廉政建設的責任心和使命感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指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委負主體責任,紀委負監督責任,這為更好地落實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制度支撐和根本保障。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上,對黨風廉政建設中黨委落實主體責任和紀委落實監督責任,作了系統全面的闡述。《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明確要求,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必須在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全黨全社會一起抓,各級黨委要承擔起主體責任。

外匯局各司室、機關黨委、各直屬事業單位(以下簡稱各部門)要深入學習十八屆三中全會、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精神,深刻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加強黨的建設的重要論述,正確把握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具體要求,要深刻認識到,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是貫徹黨中央關於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最新精神、最新部署的重大舉措,是加快外匯管理理念和方式“五個轉變”、促進國際收支平衡、維護涉外經濟金融安全的強有力的政治保障。各級黨組織作為黨風廉政建設的領導者、執行者、推動者,要強化不抓黨風廉政建設就是嚴重失職的意識,強化抓不緊、抓不好就是瀆職的觀念,把黨風廉政建設真正抓起來、切實管起來,自覺把主體責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各級領導幹部和全體幹部職工要充分認清當前嚴峻複雜的反腐敗形勢和履行“兩個責任”的極端重要性,保持清醒頭腦,自覺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的決策部署上來,堅決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引向深入。

二、外匯局黨組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主要內容

主體責任是政治責任,是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的“牛鼻子”。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黨委能否落實好主體責任直接關係黨風廉政建設成效,各級黨委要常研究、常部署,抓領導、領導抓,抓具體、具體抓,做到守土有責。主要內容是:

(一)嚴明黨的紀律,保證中央政令暢通。落實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要求,嚴明黨的各項紀律,重點是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認真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始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決維護中央權威,確保政令暢通。對中央的大政方針,要統一步調,不折不扣地執行,著力解決“中梗阻”現象。對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改革發展決策落實情況,要結合外匯管理工作實際,認真抓好督促檢查,著力解決政策落實“最後一公裡”問題。特別是要堅決克服組織渙散、紀律鬆弛的現象,嚴格黨員幹部管理教育,增強組織紀律性,把黨的紀律真正落實到每個基層黨組織,落實到每個黨員身上。

(二)選好用好乾部,防止出現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堅持黨管幹部原則,堅持正確用人導向,選好用好乾部。認真貫徹落實《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完善配套制度,規範選拔任用程序,強化廉政審查把關,構建有效管用、簡便易行的選拔任用機制。合理確定局黨組、分管局領導、組織人事部門在幹部選拔任用中的權重比例,強化幹部考察識別中的責任意識。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試行)》,落實“一報告兩評議”、離任檢查等制度,嚴肅查處違反組織人事紀律的問題,堅決打擊拉票賄選、買官賣官行為。落實領導幹部廉政談話、提醒談話、誡勉談話制度,加強幹部專項審計和任期審計,抓早抓小,防微杜漸。

(三)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緊緊扭住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放鬆,以抓鐵有痕、踏石留印的勁頭和緊盯不放、鍥而不捨的精神,打好改進作風的持久戰,持之以恒反對“四風”。鞏固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認真落實廉潔自律規定,著力開展整治文山會海、檢查評比泛濫,整治“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整治公款送禮、公款吃喝、奢侈浪費,整治超標配備公車、多佔辦公用房,整治“三公”經費開支過大,整治侵害群眾利益行為等活動,從具體問題抓起,一個時間節點一個時間節點地抓,加強日常管理,堅決防止反彈。健全查糾不正之風工作長效機制,切實推動作風建設規範化、制度化、科學化。

(四)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從源頭上防治腐敗。全面開展預防腐敗工作,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積極推進依法行政,構建決策科學、執行堅決、監督有力的權力運行體系。深入開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加強黨紀國法、廉政法規和從政道德教育,將其納入學習型黨組織建設。以外匯管理理念和方式“五個轉變”為指導,推進黨風廉政建設與外匯管理體制改革發展相融合,各項改革舉措要體現懲治和預防腐敗要求,與防範腐敗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從行政審批轉向監測分析,從事前監管轉向事中事後管理,以簡政放權為龍頭,輔之以法規清理整合、管理重心下沉和系統與數據整合,最大限度激發市場活力,滿足貿易投資便利化需要。建立健全廉政風險防控工作機制,推進政務公開和政府資訊公開,提高外匯管理工作透明度,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強化權力監督,落實集體領導和分工負責、重要情況通報和報告、述職述廉、民主生活會、信訪處理、談話和誡勉、詢問和質詢等監督制度,加強和改進對主要領導幹部行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

(五)堅決懲治腐敗,支援紀檢組查處違紀違法問題重視紀檢組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支援履行監督執紀問責的工作職責。加強紀檢監察幹部隊伍建設,加強紀檢幹部培養使用,不斷增加紀檢監察工作力量。認真落實中央關於反腐敗體制機制改革舉措,保證紀檢組監督權的相對獨立性和權威性,支援紀檢組以零容忍態度依紀依法嚴懲腐敗。

(六)黨組書記要管好班子,帶好隊伍,當好廉潔從政的表率。認真執行民主集中制,嚴格執行領導班子議事規則與決策程序,嚴肅黨內生活,落實領導幹部雙重組織生活會、民主評議黨員等制度,提高黨內生活質量,管好班子。堅持對幹部嚴格要求、嚴格教育、嚴格管理、嚴格監督,完善幹部管理制度,帶好隊伍。黨組書記要強化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的意識,認真履行“一崗雙責”;黨組成員要率先垂範、以上帶下,對分管部門黨風廉政建設負重要領導責任。

三、外匯局基層黨組織落實主體責任的主要內容

落實主體責任,要層層抓好傳導,把各項工作落到實處。要抓好機關黨的建設,充分發揮機關黨委的作用;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基礎在黨支部,關鍵在黨支部書記。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各黨支部、黨總支要把主體責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主要內容是:

(一)堅持一手抓業務工作,一手抓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兩項工作同謀劃、同部署、同推進、同檢查,做到業務工作開展到哪裡,黨風廉政建設就跟進到哪裡。

(二)加強對黨員幹部職工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嚴明黨的紀律,嚴格遵守黨紀國法,嚴格落實廉政準則,認真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大力改進作風,培養為民、務實、清廉幹部職工隊伍。

(三)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中明確的責任,各級領導幹部履行“一崗雙責”,各司其職、守土有責,做到一級管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把責任落實到人,做到壓力層層傳遞、責任層層落實、工作層層到位。

(四)落實廉政風險防控責任。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廉政風險防控管理實施辦法》,建立健全本部門廉政風險防控工作制度,加強對執行規章制度的制約監督,防範行政行為風險。

(五)黨支部書記、黨總支書記要履行本部門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的責任,管好自己、抓好班子、帶好隊伍;帶頭做廉潔自律、廉潔從政的表率;大力支援本部門的機關紀委委員、支部紀檢委員履行職責,積極配合紀檢組落實監督責任。部門領導班子成員要自覺廉潔從政,認真抓好分管處室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四、外匯局黨組紀檢組落實監督責任的主要內容

黨組紀檢組作為外匯局黨內監督部門,專責是監督執紀問責。紀檢組要按照職責定位,聚焦中心任務,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要放得下情面,拉得下面孔,切實履行好監督責任。主要內容是:

(一)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加強對各級黨組織、廣大黨員學習黨章、遵守黨章、貫徹黨章、維護黨章教育以及遵紀守法教育,牢固樹立黨的意識和法治意識。嚴格執行黨的各項紀律,特別是政治紀律、組織紀律、財經紀律和群眾紀律,維護黨紀的權威性。加強對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執行黨的紀律的監督檢查,堅決維護黨紀的嚴肅性。定期開展領導幹部黨風廉政建設警示教育,全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制度,大力加強黨風建設。

(二)協助局黨組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在局黨組的領導下,監督各部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積極推動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圍繞領導幹部廉潔從政,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根據局黨組的要求和實際情況,研究反腐敗工作的重要問題,及時向局黨組提出意見和建議。根據中央紀委和局黨組關於反腐敗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各部門工作職責進行任務分解,明確責任,組織落實。加強各方溝通,協調有關部門,解決工作中的矛盾和問題。對有關部門承擔的反腐敗任務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協助人民銀行紀委、監察部派駐人民銀行監察局做好外匯局分支機構的紀檢監察工作。

(三)監督檢查各級黨組織和黨員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情況,規範行使權力。採取多種形式,督促檢查各部門、分支機構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和局黨組的決策部署,做到認識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及時發現和糾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行為。特別是對總局年初、年中部署的重大任務或臨時性重要工作,集中組織重點監督檢查。加強對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監督檢查,督促各部門嚴格執行相關制度規定,嚴防違規違紀問題發生。監督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嚴格按照法定許可權和程序正確履行工作職責,切實轉變作風。

(四)檢查、處理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的案件。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以事實為依據,以黨紀為準繩,對違紀案件進行查辦。查辦腐敗案件以中央紀委為主,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在向局黨組報告的同時向中央紀委報告。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規定,決定或取消對涉案黨組織和黨員的處分。積極配合有關紀檢監察機關和司法機關,做好案件查處工作。

(五)受理對各級黨組織、黨員違反黨紀行為的檢舉和黨員的控告、申訴,保障黨員的權利。暢通群眾舉報和監督渠道,受理對外匯局各級黨組織、黨員違反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違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利用職權謀取私利和其他敗壞黨風行為的檢舉、控告。受理黨組織、黨員對所受黨紀處分或紀檢監察部門所作的其他處理不服的申訴,以及其他涉及黨紀黨風的問題。認真開展調查核實,嚴格按照有關程序作出處理。依據黨章和黨內有關法規,保障黨員權利的正常行使。

五、建立健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保障機制

(一)加強領導機制。局黨組要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認真學習中央關於黨風廉政建設的決策部署,加強形勢研判,研究部署工作。充分發揮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的作用,協調和督導解決涉及黨風廉政建設的重大案件、重要事項等問題,積極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各項任務落實。黨組書記要做到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黨組成員要加強對分管部門黨風廉政建設的領導,督促督辦,提出要求。

(二)報告工作機制。局黨組定期聽取紀檢組關於全局黨風廉政建設的情況彙報,對全局黨風廉政建設作出部署,對全系統黨風廉政建設提出要求,支援紀檢組嚴肅查處違紀違法問題。黨組成員要定期向黨組書記彙報分管部門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提出要求。黨組成員定期聽取分管部門關於黨風廉政建設的工作彙報,共同分析形勢,督促開展工作。各黨支部、黨總支每年底要向紀檢組書面報告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工作情況,分析存在問題,落實整改措施。

(三)協作會商機制。紀檢組定期與綜合司(政策法規司)、人事司(內審司)、機關黨委以及有關行政執法部門,就監督檢查和調研中發現的有關黨風廉政和不正之風問題,群眾反映的傾向性問題和幹部隊伍存在的苗頭性問題,及時通報情況,加強協作會商,研究工作對策。紀檢組組員、機關紀委委員要認真履職,與紀檢組加強溝通,隨時對黨風廉政建設和紀檢監察工作提出意見建議。

(四)監督檢查機制。紀檢組要認真落實局黨組《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監督檢查工作的意見》,督促各部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工作。對領導幹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幹部選拔任用和勤政廉政等情況進行監督。結合落實中央和局黨組重大決策部署情況,加強對分支機構的監督檢查。完善黨風廉政建設檢查考核機制,明確檢查考核的內容、方法、程序。以落實主體責任為主線,以領導幹部年度“廉”的考核和述職述廉為載體,把黨風廉政建設作為司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目標管理的重要內容,作為業績評定、獎勵懲處和幹部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切實加大黨風廉政建設考核權重,實行黨風廉政一票否決制。紀檢組每年要通過適當形式,向各部門通報黨風廉政建設檢查考核情況。紀檢組每年底向人民銀行紀委了解分支機構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形成書面材料報局黨組,為總局對分局的年度業務考核提供參考依據。

(五)責任追究機制。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每年層層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實行“簽字背書”;領導幹部工作崗位發生調整的,及時補簽責任書。發生責任追究情形的,兌現“背書承諾”。根據中央部署要求,紀檢組每年完善責任內容,做到責任內容設定、任務分工與責任主體分管工作內容對接,檢查考核、責任追究與責任內容對接。依據《關於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暫行規定》,對抓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響的,嚴肅追究領導責任。健全責任分解、檢查監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鏈條,有錯必糾、有責必問。堅持誰的問題誰負責,誰分管的部門、單位出問題誰負責。所有嚴重違紀問題,都要曝光通報;所有司級幹部輕微違紀問題,由分管局領導進行誡勉談話;所有被反映問題的各部門、直屬單位“一把手”,由局長進行提醒談話;所有經紀檢組核查清楚並提出的改進建議,由局長批轉給各部門落實。堅決執行“一案雙查”,既要追究當事人責任,又要追究相關領導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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