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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黨建
  • 索  引  號:
    000014453-2015-00175
  • 分       類:
    機關黨建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
  • 發布日期:
    2015-05-05
  • 名       稱: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貫徹落實《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的實施辦法
  • 文       號: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貫徹落實《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的實施辦法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中發〔201314號),全面推進國家外匯管理局(以下簡稱外匯局)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總體工作要求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圍繞加快外匯管理理念和方式“五個轉變”和外匯局機關工作實際,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以改革精神加強反腐敗體制機制創新和制度保障,堅定不移轉變作風,堅定不移反對腐敗,按照教育、制度、監督、改革、糾風、懲治的總體要求,進一步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努力實現幹部清正、機關清廉、政治清明,為促進國際收支平衡、維護涉外經濟金融安全、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提供有力政治保證。

(二)工作原則

堅持圍繞中心、服務業務工作。緊緊圍繞外匯管理工作,把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融入外匯局業務建設、機關建設、幹部隊伍建設和黨的建設之中,更好地服務和促進廉潔高效機關建設。

堅持群眾路線、深化教育實踐。充分運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推動外匯局機關和領導幹部大力改進作風,動員幹部職工參與監督,嚴格教育管理,督促黨員幹部勤政廉政,樹立為民務實清廉作風,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

堅持依法行政、強化制度保障。緊密結合外匯管理工作實際,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健全具有外匯局特色的反腐倡廉制度體系,切實把權力關進位度的籠子裡,形成不敢腐的懲戒機制、不能腐的防範機制、不易腐的保障機制。

堅持標本兼治、著力懲治腐敗。注重堅決懲治腐敗和有效預防腐敗的有機結合,加大違紀違法問題查處力度,堅持對腐敗問題和腐敗現象“零容忍”,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懲、有貪必肅,以懲治腐敗新成效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

堅持改革創新、注重統籌推進。落實反腐敗體制機制創新措施,深化外匯管理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統籌推進懲防體系建設長期性任務與階段性工作,使懲防體系建設的思路、措施更加適應形勢發展和任務所需。

(三)主要目標

經過不懈努力,至2017年,反腐倡廉工作取得幹部職工比較滿意的成效,四風問題得到有效治理,機關作風有新的好轉,紀律約束和法律制裁的警戒作用有效發揮,預防腐敗水平明顯提升,黨員幹部廉潔自律意識和拒腐防變能力顯著增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監督更加有效,具有外匯局特點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進一步完善。

    二、持之以恒加強作風建設

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切實轉變工作作風,密切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繫,樹立中央國家機關和幹部的良好形象。

    (一)堅持各級黨組織從嚴抓黨風,大力弘揚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

各級黨組織要把管黨治黨作為主要職責和根本任務,紮實推進黨的作風建設,牢記“兩個務必”,弘揚理論聯繫實際、密切聯繫群眾、批評和自我批評以及艱苦奮鬥、求真務實的優良作風。堅持對黨員幹部嚴格要求、嚴格教育、嚴格管理、嚴格監督。落實抓黨風建設的工作責任,一級管好一級,一級帶動一級。各級黨員領導幹部要講黨性、重品行、作表率,清正廉潔,保持共產黨人政治本色。

(二)狠抓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實,大力改進工作作風

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深入落實《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因公臨時出國經費管理辦法》、《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以及局黨組《關於落實八項規定、改進作風、密切聯繫群眾的實施細則》等要求,堅決糾正“四風”,不斷改進學風文風會風。要在堅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堅持,鞏固發展成果。要從具體問題抓起,堅持抓早抓小抓預防,一個時間節點一個時間節點地抓,堅決糾正落實中的打折扣、搞變通,堅決防止問題反彈。各級領導幹部要帶頭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幹部職工要自覺約束。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強檢查監督,及時發現問題,督促整改,嚴肅查處違紀違規行為。

(三)鞏固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推動改進作風建設常態化

各級黨組織要按照為民務實清廉的總要求,全面鞏固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加強經常性教育,提高思想認識和宗旨意識,增強貫徹群眾路線的自覺性。對在教育實踐活動中查擺出來的“四風”方面的問題和安排部署的六項專項整治工作,緊密聯繫本部門本單位實際,要經常反思、長期整改、狠抓落實,切實解決脫離群眾、作風漂浮、“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等問題。健全領導幹部帶頭改進作風、深入基層調查研究機制,提升外匯管理服務實體經濟能力,拓寬聯繫銀行企業群眾及暢通群眾訴求反映渠道,切實改進工作作風。

(四)嚴明黨的各項紀律,為作風建設提供保證

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要自覺學習黨章、遵守黨章、貫徹黨章、維護黨章,堅決反對特權思想,自覺按照黨的組織原則和黨內政治生活準則辦事,牢固樹立黨的意識、宗旨意識和紀律意識。嚴格執行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財經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堅決糾正組織渙散、紀律鬆弛的問題,自覺維護黨組織的團結統一,決不允許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決不允許工作落實中的變通走樣、陽奉陰違。加強執紀監督,嚴肅處理違反黨的紀律行為,確保中央關於加強作風建設的決策部署落到實處,自覺在思想上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堅決有力查處違規違紀問題

把懲治腐敗作為全面推進懲防體系建設的重要任務,保持對違規違紀案件的嚴查力度。

    (一)加大查辦違紀違法案件力度,充分發揮懲治腐敗的威懾作用

保持對腐敗問題“零容忍”,既堅決查處領導幹部違紀違法案件,又切實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群眾反映強烈的腐敗問題。堅持黨規黨紀面前沒有例外,法律法規面前沒有特權,不論幹部群眾,不論職務高低,只要觸犯了黨紀國法,都要一查到底,決不姑息。嚴格審查和處置黨員幹部違反黨紀政紀、涉嫌違法的行為。嚴肅查辦領導幹部貪汙賄賂、權錢交易、腐化墮落、失職瀆職的案件;嚴肅查辦嚴重違反政治紀律、組織人事紀律、財經紀律的案件;嚴肅查辦信訪舉報、群眾來訪、內部審計、外部巡視發現的違紀案件;嚴肅查辦商業賄賂案件,加大對行賄行為的懲處力度;嚴肅查辦拉票賄選、買官賣官的腐敗行為,對違規用人問題及時發現、迅速處理、嚴格問責。健全查辦案件組織協調機制,暢通舉報渠道,嚴格查辦案件程序,嚴明辦案紀律,依紀依法、安全文明辦案,提高辦案質量和效率。發揮查辦案件的治本功能,舉一反三,堵塞漏洞。

堅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本著對黨的事業負責、對外匯局負責、對幹部負責的態度,對黨員幹部身上的問題要早發現、早提醒、早查處,防止小問題變成大問題。對發現的問題線索,及時採取約談、函詢等方式向本人和組織核實,抓好教育警示和誡勉談話工作。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一案雙查”制度,對疏於監督管理、致使領導班子成員或者直接下屬發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要嚴肅追究當事人責任和領導責任。

(二)嚴肅查處在履行外匯管理職責中的腐敗問題,營造依法行政的內部環境

外匯局要緊緊圍繞《外匯管理工作條例》和部門職責,依法行政、執政為民,對利用外匯管理職責引發腐敗的問題決不放過、決不姑息。嚴肅查辦利用制定外匯管理政策法規、外匯業務監管、外匯管理行政審批、外匯執法檢查、外匯儲備管理經營等職權,進行以權謀私、權力尋租、內幕交易的案件;嚴肅查處在外匯政策研究、收支統計、形勢分析預測中弄虛作假、內外勾結、跑風漏氣的案件;嚴肅查辦現場及非現場外匯檢查中徇私舞弊、枉法裁判、以案謀私的案件;嚴肅查辦違反額度審批政策、自由裁量權引發的行賄案件;嚴肅查處在外匯管理體制改革中利用開展試點、政策創新搞權錢交易、利益交換的案件,切實形成幹部清正、機關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氛圍。

(三)堅決糾正不正之風,著力解決經濟主體、分支機構和幹部職工反映的突出問題

緊緊圍繞履行外匯管理職責,堅決糾正損害銀行、企業和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嚴肅查處發生在與經濟主體交往中的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和吃拿卡要等問題,堅決杜絕不作為、慢作為和亂作為現象。認真傾聽分支機構和總局機關幹部職工的呼聲,切實解決涉及全系統幹部職工切身利益的突出問題。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中共國家外匯管理局黨組關於加強黨員領導幹部廉潔自律的有關規定》以及《關於進一步正風肅紀、加強外匯管理部門作風建設的通知》,嚴肅查處總局機關幹部違規收受禮金、有價證券、會員卡、商業預付卡等違規違紀問題,堅決糾正總局與分支機構交往間的不正之風,樹立外匯管理部門的良好形象。

    四、科學有序地推進預防腐敗工作

把預防腐敗作為懲防體系建設的重點,加強理想信念教育,強化廉潔意識,使黨員幹部不想腐;落實廉政風險防控長效機制,強化監督管理,嚴肅紀律,使黨員幹部不能腐;堅持有腐必懲、有貪必肅,嚴肅查處違規違紀問題,使黨員幹部不敢腐。

(一)積極開展反腐倡廉教育,築牢拒腐防變思想防線

深入開展理想信念教育。加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和中國夢的學習教育,教育引導黨員幹部堅定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和黨性黨風黨紀教育,充分運用北京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資源,大力弘揚井岡山精神、艱苦奮鬥精神,教育引導黨員幹部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權力觀、事業觀。

深入開展廉潔從政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納入學習型黨組織建設之中,局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每年至少安排兩次專題學習,局黨組成員輪流為機關幹部職工講廉政黨課。各黨支部、總支每季度開展一次專題學習,各部門負責人每年要在本部門講一次黨課。局機關每年召開一次全局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總結上年度工作,部署新年度工作任務;舉辦一次副處級以上幹部反腐倡廉培訓班,集中學習中央新精神、新要求和相關政策規定。把廉政內容納入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及入局考試範圍。運用正反面典型,開展示範教育和警示教育。

加強廉政宣傳引導。積極宣傳中央和局黨組反腐倡廉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工作成效,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宣傳教育納入局機關黨的宣傳教育工作總體部署和年度安排之中。積極利用政府網站、內部資訊門戶網站、機關宣傳櫥窗、《黨風廉政工作簡報》等,傳播反腐倡廉正能量,為推進外匯管理改革發展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環境。

(二)加強制度機制建設,為反腐倡廉提供製度保證

健全廉政風險防控長效機制。緊密結合外匯局機關工作實際,對廉政風險防控工作中搭建的廉政風險防控框架,積極應用於本單位分級分層管理和監督工作之中。同時著眼外匯管理工作面臨的形勢任務,特別是外匯管理重點領域改革、業務調整、法規清理、簡政放權等工作的不斷變化,對業務工作中出現的新風險點進行排查,對相關的防控措施進行補充完善,力求使各項制度機制適應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的需要,最終形成權責清晰、流程規範、風險明確、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預警及時的制度機制。

健全改進作風常態化制度。結合外匯局機關實際,出台落實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國家工作人員因公臨時出國(境)、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黨政機關樓堂館所建設和辦公用房清理等方面的制度規定,完善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對外匯局機關赴基層調研、檢查、會議、培訓,與分支機構、銀行、企業進行公務交往,提出紀律要求。建立改進作風分工協作機制,從分工負責、情況收集、實地督查、協作會商、匯總報告、情況通報等方面抓好日常管理。通過上下互動、系統聯動,切實推動改進作風常態化。

健全反腐倡廉基礎性制度。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修訂《國家外匯管理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實施辦法》;完善外匯局《關於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暫行規定》實施意見,進一步規範問責工作;結合紀檢監察工作實際,修訂《紀檢監察辦案工作程序》;健全領導幹部廉潔自律有關規定,完善《關於上交禮品登記、保管與處理的暫行規定》等。

(三)強化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

加強黨內監督。認真落實《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完善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對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進行抽查核實。強化對各部門各單位民主集中制執行情況的檢查監督,抓好述職述廉、民主生活會、信訪處理、誡勉談話,加強和改進對主要領導幹部行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每年年底,各部門各單位主要負責人向局黨組遞交年度述廉報告。對個人廉政考核靠後的領導幹部,及時提醒談話。嚴格落實《國家外匯管理局新提拔領導幹部任職廉政談話實施辦法》,凡新提拔幹部一律進行任職廉政談話,提出勤政廉政要求。

加強行政監督。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加強和改進行政監察工作,探索開展外匯管理執法監察試點,積累經驗,適時推廣。拓展依法行政綜合監察,善於運用監察建議等法定手段,嚴格行政問責。突出對直屬事業單位落實“三重一大”制度情況的監督。推行對外匯局機關、事業單位主要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強化對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監督,加強對重點專項資金、重大投資項目的審計,繼續做好同級審計和對分支機構的審計監督,加強對整改落實的督促檢查。

加強社會和群眾監督。結合每年“兩會”,認真抓好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充分利用外匯局政府網站,繼續推進政務公開和政府資訊公開,公布以人民幣計價的國際收支平衡表和月度服務貿易等數據,推進電子政務建設,提高外匯管理工作透明度,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繼續做好外部信訪舉報、人民群眾來訪以及系統幹部職工舉報電話受理工作,利用局長接待日、局長信箱,加強局領導與機關幹部職工的交流,發揮工青婦等人民團體的監督作用,支援和保證群眾監督。重視輿論監督,圍繞外匯管理重要政策出台和熱點問題,組織好年度和季度新聞發布會,正確引導社會輿論。充分運用和規範互聯網監督,積極回應社會關切。

(四)加快外匯管理職能轉變,深化從源頭消除腐敗的體制機制改革

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全面深化改革的總體部署,按照“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的要求,堅持簡政放權,深化外匯管理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減少對微觀事務的管理,同時進一步加快轉變機關職能,更好地發揮外匯局作用。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分階段抓好外匯管理行政審批項目清理工作,對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要規範管理、提高效率,對取消的審批事項要加強後續監管,防止出現監管職能缺位、錯位或不到位。探索構建宏觀審慎框架下的外債和資本流動管理體系。不斷完善以非現場監測和事後管理為主要特徵的外匯管理模式,提升非現場監測分析水平,落實事後監管和主體監管工作機制。深化外匯執法檢查改革,做到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完善案審會集體審議制度,防範腐敗問題發生。

    五、加強組織領導和工作保障

深入推進外匯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必須在中央紀委和局黨組堅強領導下,黨政齊抓共管,部門各司其職,全體幹部職工積极參与,構建工作合力。

    (一)強化局黨組的主體責任

認真落實中央健全反腐敗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局黨組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中負主體責任,履行好“五項職責”,把貫徹落實《工作規劃》和本實施辦法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堅持主要領導負總責、親自抓,分管領導分工負責、具體抓。局黨組領導和支援紀檢監察部門履行職責,突出主業,發揮監督、執紀、問責作用。局黨組定期聽取紀檢監察部門工作報告,解決工作中的實際困難。定期研究懲防體系建設工作,加強分類指導,整體推進工作落實。

(二)加強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責任

認真落實黨組紀檢組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中的“三項職責”。全面落實推進紀律檢查工作雙重領導體制具體化、程序化、制度化,加強向上級紀委請示報告。查辦腐敗案件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在向局黨組報告的同時向上級紀委報告。進一步明確紀檢組(監察室)職責定位,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集中精力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加強對局黨組及黨組成員的監督,更好發揮黨內監督專門機關作用。加強自身建設,牢固樹立進取意識、機遇意識、責任意識,堅守責任擔當,做到正人先正己,以更高的標準、更嚴的紀律要求自己,樹立忠誠可靠、服務人民、剛正不阿、秉公執紀的良好形象。

   (三)強化各部門各單位的共同責任

各部門各單位要嚴格執行《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實施辦法》,每年層層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將所有領導幹部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體系之中。領導幹部履行“一崗雙責”,一級對一級負責。各部門各單位堅持一手抓業務工作,一手抓黨風廉政建設,兩手都要硬。對涉及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具體任務,各部門各單位要落實責任,相互支援,相互配合。行政執法部門要堅持依法行政,文明執法,並為社會反腐敗提供支援;組織部門要加強對幹部經常性的管理監督,堅決糾正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黨務部門要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宣傳教育,築牢拒腐防變思想道德防線;審計部門要充分發揮內審內控監督作用,督促改進工作。各部門各單位要廣泛發動群眾、聚合力量,多措並舉,增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綜合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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