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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規
  • 索  引  號:
    000014453-2014-00226
  • 分       類:
    通知  各類社會公眾  其他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
  • 發布日期:
    2014-08-19
  • 名       稱:
    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關於對外金融資產負債及交易數據、個人外幣現鈔存取數據及銀行自身外債數據介面程序聯調和試報送有關工作的通知
  • 文       號:
    匯綜發[2014]86號
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關於對外金融資產負債及交易數據、個人外幣現鈔存取數據及銀行自身外債數據介面程序聯調和試報送有關工作的通知

國家外匯管理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局、外匯管理部,深圳、大連、青島、廈門、寧波市分局;全國性外匯指定銀行,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銀聯股份有限公司:

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發布<金融機構外匯業務數據採集規範(1.0版)>的通知》(匯發[2014]18號)要求,現將對外金融資產負債及交易數據、個人外幣現鈔存取數據及銀行自身外債數據介面程序聯調和試報送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介面程序聯調及數據試報送時間

為確保金融機構按照匯發[2014]18號文中的時間要求,即20141010日進行數據正式報送,各金融機構應自收文之日起至2014930日之間完成與國家外匯管理局的介面程序聯調和數據試報送工作。

二、介面程序聯調及數據試報送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一)介面程序聯調及數據試報送工作的組織

介面程序聯調及數據試報送工作由國家外匯管理局統一組織開展,各分局、外匯管理部(以下簡稱各分局)負責具體落實。各分局牽頭部門為科技部門,各金融機構應積極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二)介面程序聯調工作程序和相關要求

金融機構應使用銀行程序介面驗收工具(通過銀行資訊門戶網http://banksvc.safe“通知公告”欄目下載)對本機構的介面程序進行自查,檢查數據報送是否滿足有關要求。自查結果達到驗收工具和介面規範等相關要求的,應向所在地外匯局提交介面程序自查情況報告及《FAL/CWD/EXD數據介面程序聯調申請表》(附件1)。各分局應及時轉報國家外匯管理局外匯業務數據監測中心。

國家外匯管理局將分批開展介面程序聯調工作,聯調工作具體要求詳見銀行資訊門戶網“通知公告”欄目《對外金融資產負債及交易數據、個人外幣現鈔存取數據及銀行自身外債數據介面程序聯調方案》。

(三)數據試報送工作流程和相關要求

金融機構對通過界面報送的數據應進行試報送。數據試報送互聯網訪問地址為http://114.255.58.13/asone,銀行網訪問地址為http://100.11.3.36:9120/asone。操作手冊詳見銀行資訊門戶網“通知公告”欄目或國家外匯管理局應用服務平台(http://asone.safesvc.gov.cn/asone)“常用下載”欄目。

金融機構應在數據報送成功後的3個工作日內,向所在地外匯局提交《FAL/CWD/EXD數據試報送情況表》(附件2),各分局應及時轉報國家外匯管理局外匯業務數據監測中心。

三、各分局應及時了解轄內金融機構介面程序聯調和數據試報送情況,重點關注未及時完成介面程序聯調和數據試報送工作的金融機構,並督促其按時完成相關工作。

四、各分局在接到本通知後,應及時轉發至轄內中心支局、支局、轄內金融機構法人、境外金融機構境內主報告分支機構以及其他指定報送主體,執行中如遇問題,請及時向國家外匯管理局外匯業務數據監測中心反饋。

國家外匯管理局外匯業務數據監測中心聯繫電話:010-68402535010-68402049,內部郵箱地址:data@ic.safe

特此通知。

 

 

附件:1.FAL/CWD/EXD數據介面程序聯調申請表

      2.FAL/CWD/EXD數據試報送情況表

 

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

2014815

附件1: FAL CWD EXD數據介面程序聯調申請表

附件2: FAL CWD EXD數據試報送情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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