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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資訊公開
  • 索  引  號:
    000014453-2011-00469
  • 分       類:
    公告  其他  各類社會公眾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
  • 發布日期:
    2010-03-31
  • 名       稱:
    國家外匯管理局2009年度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報告
  • 文       號:
國家外匯管理局2009年度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特公布國家外匯管理局2009年度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報告。
  
本報告由工作情況概述,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申請行政複議及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資訊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等五部分組成。本報告中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0911日起至20091231日止。本報告可在國家外匯管理局政府網站(www.safe.gov.cn)查閱。        
     

第一部分:工作情況概述
   

  2009年,國家外匯管理局認真落實《條例》各項要求,緊緊圍繞外匯管理中心工作,把轉變職能,加快外匯管理體制改革,進一步提高外匯管理政策透明度,促進涉外經濟協調發展,建設和諧社會作為政府資訊公開的重點,切實加強對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健全相關制度措施,豐富公開內容和形式,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取得新進展。
  
(一)健全政府資訊公開體制機制。2007年,我局即成立了政府資訊公開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由分管副局長擔任政府資訊公開領導小組組長,並逐步完善了局黨組統一領導,各司大力協調配合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
  
(二)完善政府資訊公開的法規制度。我局於20084月發布了《國家外匯管理局政府資訊公開指南》、《國家外匯管理局政府資訊公開目錄》和《國家外匯管理局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工作規程》(匯發[2008]12號),明確了公開外匯管理政府資訊的內容、方式、操作流程等。此後,又先後發布了《國家外匯管理局機關辦理政府資訊公開工作流程》(匯綜發[2008]134號)、《通過局國際互聯網站公開政務資訊工作規程》(匯綜發[2008]190號)和《國家外匯管理局對外提供統計數據一覽表》(匯綜發[2009]88號),細化了公開外匯管理政府資訊的範圍、資訊提供主體、更新頻率和方式等內容,將每一個環節的辦理責任落實到崗。
  
(三)啟動新版政府網站建設工作。為進一步滿足政府網站公開政務資訊、提供線上服務、與公眾互動交流的需要,我局於2009年啟動了新版政府網站的建設工作。新版政府網站不僅是對原有政府網站的簡單升級和改版,而是從網站的技術支撐平台到網站內容和形式的全新構建,充分發揮政府網站資訊發布的平台作用,強化資訊公開、線上辦事、公眾參與的功能,不斷優化資訊組織,改善網站協同應用,豐富資訊資源,增強和提升公眾服務功能,促進公眾互動交流更為便捷與多樣。        

第二部分: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        

  一、 資訊公開的主要內容
  
(一) 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資訊公開情況。一是主動向社會公開不涉及國家機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行政許可實施結果;二是公布110家外匯違法逃逸企業的相關資訊,及時報道打擊非法外匯交易成果,提高社會公眾對外匯非法交易風險性和危害性的認識;三是全面清理公開外匯管理法規,2009年以來,共分四批宣布廢止和失效規範性檔案累計250件。
  
(二) 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資訊公開情況。一是為便於社會各界更加清晰地了解外匯管理政策和業務要求,我局編寫並於200912月發布了《外匯管理概覽》,分別就外匯管理框架、經常項目外匯管理、資本項目外匯管理、國際收支統計與監測、金融機構外匯業務、外匯儲備經營管理、人民幣匯率與外匯市場、外匯檢查與法規運用等八個部分,通俗易懂地向社會各界全面介紹外匯管理的目標、框架、業務管理原則、政策要點等內容;二是通過網上服務平台、資料彙編等方式向社會公布外匯業務操作規程,方便銀行企業掌握業務流程和操作手續。
  
(三) 反映本行政機關機構設置、職能、辦事程序等情況的資訊公開情況。一是在政府網站公布所有外匯管理行政許可項目名稱、實施機關、設定依據、辦理依據、具體業務申請材料以及外匯管理部門實施行政許可業務的辦理程序;二是公開並及時更新國家外匯管理局主要職責、曆史沿革、主要領導簡曆、內設機構及分支機構的設置情況等資訊;三是公開國家外匯管理局辦公地址及電話等聯繫方式。
  
(四) 其他政府資訊公開情況。一是按照時間序列整理和發布了1985年至2009年間所有公開發布的中國國際收支平衡表、中國國際投資頭寸表、外匯儲備規模、各種貨幣對美元折算率、人民幣匯率中間價、外債餘額與結構、中國長期外債與短期外債的結構和增長、中國外債與國民經濟和外匯收入、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和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額度審批情況等11項外匯統計數據,並公布了相應的指標說明和發布頻率;二是定期匯總整理社會公眾對於現行外匯政策與管理規定的疑問,進行法規釋義及詳細解答後,在政府網站上公布;三是及時公開人員招考、培訓、業務系統維護等資訊。
  
二、 資訊公開方式
  
(一)通過便於公眾知曉的方式公開外匯管理資訊。一是以《國家外匯管理局文告》作為官方刊物,對外發布外匯管理法規、政策和措施,2009年共發布4期《國家外匯管理局文告》;二是發布《2008年中國外匯管理年報》,向社會公眾全面、系統介紹2008年外匯管理工作、政策措施及2009年外匯管理工作思路;三是以政府網站作為資訊主動公開的重要平台,2009年政府網站上共發布24篇政策法規,35篇新聞稿,7篇答記者問;四是適時召開新聞發布會,於2009218日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召開題為保增長、防風險、促進國際收支狀況進一步改善的新聞發布會,回答外匯形勢和外匯儲備經營等熱點問題。
  
(二)全面宣傳解讀外匯管理政策。一是重大外匯管理政策法規出台發布時,加大宣傳力度,向社會通報政策背景、內容要點、主要考慮、政策意義等,引導公眾正確解讀認識;二是加強與新聞媒體的溝通,主動召開媒體通氣會,為媒體正確解讀和客觀報道外匯政策、社會公眾和企業及時有效理解和利用好外匯服務奠定基礎。
  
(三)加大外匯管理法規資訊立法階段公開力度。2009年出台的重要法規,包括《境外機構境內外匯賬戶管理規定》(匯發[2009]29號)、《境內機構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管理規定》(匯發[2009]30號)、《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外匯管理規定》(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告[2009]1號)等,均在法規出台前聽取了與外匯管理工作密切相關的金融機構和企業的意見,在政府網站上公開徵求了社會意見,並認真研究,予以採納。        

第三部分: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申請行政複議及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2009年,國家外匯管理局依法受理政府資訊公開申請6件,已全部答覆,未收到有關政府資訊公開申請的行政複議,全年沒有發生行政訴訟情況。        

第四部分:政府資訊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2009年,國家外匯管理局未向申請人就提供政府資訊收取相關費用。        

第五部分: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下一步,國家外匯管理局將從以下方面改進政府資訊公開工作:
  
(一) 加大資訊主動公開力度,進一步提高外匯管理政策透明度。一是繼續加大宣傳力度,用通俗易懂的語言介紹外匯管理工作,讓市場主體更加清晰了解外匯管理業務辦理要求和依據;二是提高外匯統計數據公布頻率,擴展數據發布範圍;三是加大輿論反饋力度,對於社會特別關注的外匯熱點問題,加強與媒體和公眾的溝通。
  
(二) 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保障政府資訊公開工作規範有序進行。一是研究《條例》與《保守國家秘密法》、《檔案法》等法律法規之間的銜接問題,處理好公開與保密的關係,既防止不當擴大保密範圍損害公民知情權,又要防止失泄密事件的發生;二是研究論證政府資訊公開考核、責任追究、行政執法評議考核等制度,加強權力運行監控,確保政府資訊公開工作收到實質性效果。
  
(三) 繼續推進新版政府網站建設工作,增強政府資訊公開的深度和廣度。充分發揮政府網站政府門戶的特性,進一步強化資訊公開、線上辦事、公眾交流的功能,提升技術支援水平,豐富網站內容。
  
(四) 紮實開展基礎性和常規性工作,確保資訊公開各項工作有序進行。加強學習培訓和監督檢查,完善溝通協調機制及各項保障措施,促進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的深入開展。同時,依法做好資訊依申請公開的受理和答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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