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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資訊公開
  • 索  引  號:
    000014453-2011-00478
  • 分       類:
    報告  其他  各類社會公眾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
  • 發布日期:
    2009-03-31
  • 名       稱:
    國家外匯管理局2008年度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報告
  • 文       號:
國家外匯管理局2008年度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特公布國家外匯管理局2008年度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報告。
  本報告由工作情況概述,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申請行政複議及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資訊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等五部分組成。本報告中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0811日起至20081231日止。本報告可在國家外匯管理局網站(www.safe.gov.cn)查閱。        

第一部分:工作情況概述        


  2008
年,按照《條例》的要求,國家外匯管理局圍繞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建立健全相關制度措施,落實工作責任,規範公開內容和形式,政府資訊公開工作不斷深入。
   一是確立組織領導機制。設立外匯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小組,由一位分管副局長任組長,各司一位司領導參加;日常辦公機構設在綜合司,並部署相關司落實各項工作要求。
  二是編製完成資訊公開目錄和指南。依據《條例》,結合職能特點,編製《國家外匯管理局政府資訊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和《國家外匯管理局政府資訊公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指南》具體列明了資訊分類、編排體系、獲取方式等內容。《目錄》列明了應主動公開的外匯管理政府資訊,包括領導資訊、業務職責、機構設置、發展規劃、工作動態、政策法規、行政審批、統計資訊、檢查情況、公務員考試資訊、政府採購、突發公共事件資訊、其他資訊等十三類資訊。對所公開的資訊分類、資訊目錄編排體系、獲取資訊的方式、政府資訊公開工作機構聯繫方式等作出了詳細的說明,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及時準確查找所需資訊。
  三是進一步完善配套制度和工作程序。政府資訊公開要處理好公開和保密的關係,既要保證公民和法人、其他組織的知情權,又要防止因公開不當而導致失密、泄密,從而損害國家安全、經濟安全和公共安全,影響社會穩定,甚至發生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情況,為此,國家外匯管理局制定《通過局國際互聯網站公開政務資訊工作規程》,深入推進政府資訊披露工作,提高資訊發布的工作效率。為方便申請人進行資訊公開申請,制定《國家外匯管理局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工作規程》,對於申請材料、答覆時限、資訊公開範圍和方式進行了詳細說明;同時,為明確機關內部辦理資訊依申請公開的工作流程,制定《國家外匯管理局機關辦理政府資訊公開工作流程》,將每一個環節的辦理責任落實到崗,環環相扣,保證了資訊依申請公開工作的順利開展。
  四是豐富和拓寬資訊公開的平台和渠道。不僅採取公開出版物、電子資訊、國際互聯網等形式,還積極利用和創新其他新穎方式,如印刷宣傳手冊、設立政府資訊公開宣傳板報,利用研討會、座談會、工作會議等形式,積極宣傳政府資訊公開。        

第二部分: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        


  一、 資訊公開的主要內容
  (一) 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資訊公開情況。直接涉及公眾切身利益的主要是行政許可資訊。一是主動向社會全面公開外匯行政許可的項目名稱、實施機關、設定依據、辦理依據、具體業務和需要提供的申請材料等;二是主動向社會公開一些不涉及國家機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行政許可實施結果,包括在政府網站上公布經營結售匯業務金融機構名錄、已批准投資額度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名單、已批准經營遠期結售匯業務的外匯指定銀行名單、具有外匯業務經營資格的保險機構和證券機構名單等;三是向社會公布影響較大的外匯違法案件,在總結試點成功經驗的基礎上,按照企業負面資訊性質不同,對企業違規經營的負面資訊主動對外披露等。
  (二) 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資訊公開情況。一是按照《條例》及外匯管理政府資訊公開相關要求,及時公布外匯管理規定;二是向社會公開外匯統計數據,包括每半年公布中國國際收支平衡表,按季度公布外債統計數據,每季度公布國家外匯儲備規模,每月公布各種貨幣兌美元折算率表等;三是在立法階段,廣泛聽取社會意見,尤其是聽取與外匯管理政策密切相關的金融機構和企業意見,並向其宣傳重要政策措施的內容、背景等。
  (三) 反映本行政機關機構設置、職能、辦事程序等情況的資訊公開情況。一是公開了國家外匯管理局主要職責、曆史沿革、主要領導簡曆、內設機構及分支機構的設置情況等資訊;二是公開了國家外匯管理局辦公地址及電話等聯繫方式。
  (四) 其他政府資訊公開情況。一是定期匯總整理社會公眾對於現行外匯政策與管理規定的疑問,進行法規釋義及詳細解答後,在政府網站上公布;二是公開了培訓、招聘、業務系統維護等資訊。
  二、 資訊公開方式
  (一) 傳統方式保證政府資訊的有效公開。一是《國家外匯管理局文告》作為官方刊物,對外發布外匯管理法規、政策和措施;二是《中國外匯管理年報》向社會公眾全面、系統介紹全年的外匯管理工作、政策措施、外匯形勢、下一年工作思路以及其他可以公開的內容;三是政府網站是資訊主動公開的重要平台,2008年,為切實做好奧運期間外匯管理政策的宣傳,在外匯局政府網站設立北京奧運會外匯業務指南專欄,便利公眾了解外匯政策,辦理相關業務。
  
(二) 媒體宣傳增強政府資訊公開的及時性。對於社會公眾感興趣的或與其密切相關的政策、措施和事件,及時組織和實施新聞發布。2008年,在年度外匯管理工作會議召開之際,協調媒體進行報道;針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的修訂出台,積極向社會進行宣傳。
  
(三)創新方式擴大政府資訊公開的輻射面。一是對於與公眾利益直接相關的行政許可,採取在各級外匯管理部門辦公場所設置觸摸屏,製作宣傳欄,擺放宣傳單、活頁夾等方式進行資訊公開;二是對於重大外匯政策的出台,採取製作宣傳手冊、櫃檯詳解、在銀行網點張貼宣傳海報等方式進行資訊公開。        


   
第三部分: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申請行政複議及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2008
年,國家外匯管理局依法受理政府資訊公開申請4件,未收到有關政府資訊公開申請的行政複議,全年沒有發生行政訴訟情況。        

 

第四部分:政府資訊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2008
年,國家外匯管理局未向申請人就提供政府資訊收取相關費用。        


第五部分: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下一步,國家外匯管理局將從以下方面改進政府資訊公開工作:
  
一是進一步豐富政府資訊公開的形式。加大對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的宣傳報道力度,推廣政府資訊公開典型經驗、工作動態和工作成果。同時,加強政府資訊公開載體建設,啟動政府網站的升級改版。
  
二是增強政府資訊公開的針對性。加強對社會關注度高、專業性強的重大外匯政策及重要統計數據的解讀釋義和說明,有效發揮政府資訊公開的作用。
  
三是紮實開展基礎性和常規性工作。加強學習培訓和監督檢查,完善溝通協調機制及各項保障措施,促進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的深入開展。同時,依法做好資訊依申請公開的受理和答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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