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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匯新聞
  • 索  引  號:
    000014453-2003-00064
  • 分       類:
    國際收支統計與結售匯管理  新聞報道  各類社會公眾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
  • 發布日期:
    2003-03-10
  • 名       稱:
    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關於境內機構對外貿易中以人民幣作為計價貨幣有關問題的通知》
  • 文       號:
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關於境內機構對外貿易中以人民幣作為計價貨幣有關問題的通知》

  為適應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的新形勢,便利企業開展國際貿易活動,日前,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了《關於境內機構對外貿易中以人民幣作為計價貨幣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明確了境內機構簽訂進出口合同時,境內機構可以採用人民幣作為計價貨幣,結算時境內機構應當按照結算當日銀行掛牌匯價,將合同中約定的人民幣金額折算成為銀行掛牌貨幣對外支付,並按照相關規定辦理出口收匯和進口付匯核銷手續。

  《通知》的發布,使境內機構在對外貿易交往中可以採用更為靈活的結算方式,有利於境內機構防範匯率風險,進一步提高其國際競爭力,積極促進我國對外貿易的開展。

《通知》自33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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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 【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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