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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規
  • 索  引  號:
    000014453-2002-00073
  • 分       類:
    其他
  • 來       源:
    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發布
  • 發布日期:
    2002-12-31
  • 名       稱:
    關於實施中國國民經濟核算體系(2002)的通知
  • 文       號:
    國統字(2002)71號
關於實施中國國民經濟核算體系(2002)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統計局、計委、經貿委、財政廳()、外匯管理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工商管理局,人民銀行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國務院各有關部門:

為全面準確地反映我國國民經濟運行狀況,增強國民經濟核算在總體框架、基本原則、計算方法上與國際標準的一致性以及指標的國際可比性,2000年以來,我們對1992年頒布實施的《中國國民經濟核算體系(試行方案)》做了重大修訂,形成了《中國國民經濟核算體系(2002)》。新體系在結構上更加嚴謹,充分反映了國民經濟活動的內在聯繫;在內容上更加豐富,涵蓋了市場經濟條件下國民經濟運行的主要環節和主要方面;在方法上更加科學,既考慮到需要,又考慮到可能。新體系能夠更好地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宏觀經濟管理和對外交流工作的需要。

《中國國民經濟核算體系(2002)》由5套基本核算表、一套國民經濟賬戶和2張附屬表組成。5套基本核算表包括國內生產總值表、投入產出表、資金流量表、國際收支表和資產負債表;一套國民經濟賬戶包括經濟總體賬戶、國內機構部門賬戶和國外部門賬戶;2張附屬表即自然資源實物量核算表和人口資源與人力資本實物量核算表。

十多年來的實踐表明,國民經濟核算體系以其特有的功能在制定國民經濟計劃、財政稅收政策、金融政策、產業政策和對外經濟政策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中國國民經濟核算體系(2002)》的全面實施,將更全面、更系統地反映國民經濟運行情況,為宏觀經濟管理和決策提供可靠依據。

《中國國民經濟核算體系(2002)》將於2003年開始逐步實施。這是一項巨大的系統工程,工作涉及面廣,技術要求寓,實施難度大。為此,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這項工作的領導,並在人力、財力、物力上給予必要的支援。要加強對新體系的宣傳和業務培訓,加強相關的統計、會計和業務核算基礎工作。各部門要密切配合,及時提供國民經濟核算體系所需的有關財務、統計和業務資料,以及有關的行政記錄,保證全面實施《中國國民經濟核算體系(2002)》任務的順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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