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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00511897-2-2018-0042
  • 分       類:
    新聞報道  資本項目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 來       源:
  • 發布日期:
    2018-06-12
  • 名       稱:
    完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外匯管理 擴大資本市場開放
  • 文       號:
完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外匯管理 擴大資本市場開放

為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深化金融改革開放的精神,日前,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外匯管理規定》(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告2018年第1號,以下簡稱《規定》),人民銀行會同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銀髮〔2018157號,以下簡稱《通知》),完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RQFII)境內證券投資相關管理,進一步便利跨境證券投資。

主要政策措施包括:一是取消QFII資金匯出20%比例要求,QFII可委託託管人辦理相關資金匯出。二是取消QFIIRQFII本金鎖定期要求,QFIIRQFII可根據投資情況匯出本金三是允許QFIIRQFII開展外匯套期保值,對沖境內投資的匯率風險。

《規定》和《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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