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外貿綜合服務企業根據客戶委託,為其代辦出口收匯手續時,是否需遵循“誰出口誰收匯、誰進口誰付匯”原則?
答:需遵循該原則。出口報關單的境內收發貨人和涉外收入申報的主體均應為委託客戶。委託客戶應按規定辦理名錄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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