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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75626053-1-2020-00113
  • 分       類:
    其他  資本項目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
  • 發布日期:
    2020-06-05
  • 名       稱: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完善銀行間債券市場境外機構投資者外匯風險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20〕2 號)政策問答(十二)
  • 文       號: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完善銀行間債券市場境外機構投資者外匯風險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20〕2 號)政策問答(十二)

問:境外機構投資者在外匯衍生品交易中產生的期權費以及損益如何處理?

答:境外機構投資者開展債券投資項下外匯衍生品交易時,可能涉及期權費,或因展期、反向平倉、差額結算等產生人民幣或外幣損益,相關資金收付納入其人民幣和外匯專用賬戶的收支範圍,並可根據實際需要辦理本外幣兌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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