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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75626053-1-2020-00085
  • 分       類:
    其他  經常項目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
  • 發布日期:
    2020-04-30
  • 名       稱: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進一步促進跨境貿易投資便利化的通知》政策問答(五)
  • 文       號: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進一步促進跨境貿易投資便利化的通知》政策問答(五)

問:請問企業分支機構辦理“貿易外匯收支企業”名錄登記時提交的《貨物貿易外匯收支企業名錄登記申請書》和《貨物貿易外匯收支業務辦理確認書》(以下簡稱相關材料)中是否需要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字? 

答:企業分支機構根據《通知》第十條辦理“貿易外匯收支企業”名錄登記時,相關材料中可以是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字,也可以是分支機構《營業執照》中載明的負責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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