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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號:
- 42321502-X-2021-0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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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類:
- 其他 其他 各類社會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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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 源:
- 國家外匯管理局吉林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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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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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稱:
- 2020年外匯業務問答案例(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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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號:
2020年外匯業務問答案例(十八)
問:銀行按規定以審核電子單證方式辦理服務貿易、初次收入和二次收入外匯收支的,是否需要列印電子交易單證?
答: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優化外匯管理支援涉外業務發展的通知》(匯發〔2020〕8號),銀行按規定以審核電子單證方式辦理服務貿易、初次收入和二次收入外匯收支的,可不列印電子交易單證。但應確保電子單證的真實性、合規性以及使用的唯一性,並留存電子單證或電子資訊5年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