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外匯管理局簡體中文繁體中文用戶登錄 設為首頁加入收藏
  • 索  引  號:
    42321502-X-2018-00141
  • 分       類:
    其他  經常項目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吉林省分局
  • 發布日期:
    2018-11-15
  • 名       稱:
    2018年外匯知識問答
  • 文       號:
2018年外匯知識問答

問:境內企業與境外企業簽訂服務項目貿易合同,在收款或付款時,貨幣種類可否與合同不一致?

答:建議貨幣種類與合同一致。如不一致,請提供相關說明或證明材料,銀行應在判定其具有合理性的基礎上辦理。


 

分享到:
【列印】 【關閉】

法律聲明 | 聯繫我們 | 設為首頁 | 加入收藏

國家外匯管理局吉林省分局主辦 著作權所有 授權轉載 最佳解析度:1280*768

網站標識碼bm74150001 京ICP備06017241號 京公網安備1104010270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