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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42321502-X-2018-00095
  • 分       類:
    其他  國際收支統計與結售匯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吉林省分局
  • 發布日期:
    2018-09-06
  • 名       稱:
    2018年外匯知識問答
  • 文       號:
2018年外匯知識問答

問:201883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關於調整外匯風險準備金政策的通知》(銀髮〔2018190號),其中代客遠期售匯差額交割業務是否需要交存外匯風險準備金?

答: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於調整外匯風險準備金政策的通知》(銀髮〔2018190號),代客遠期售匯差額交割應交存外匯風險準備金,並按照銀行與客戶簽約名義本金的全額作為應交存外匯風險準備金的基準計算和交存外匯風險準備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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