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外匯管理局簡體中文繁體中文用戶登錄 設為首頁加入收藏
  • 索  引  號:
    42321502-X-2018-00014
  • 分       類:
    其他  國際收支統計與結售匯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吉林省分局
  • 發布日期:
    2018-05-23
  • 名       稱:
    2018年國際收支統計申報問答案例(九)
  • 文       號:
2018年國際收支統計申報問答案例(九)

問:國外客戶匯入一筆委託國內客戶代繳納的關稅,請問怎麼申報?要客戶提供什麼證明材料?

答:國外客戶匯入國內企業代繳的關稅屬於償還境內企業代墊款。按照《通過銀行進行國際收支統計申報業務指引(2016版)》關於代墊款相關涉外收付款的申報要求。該筆交易代墊基礎交易是國外客戶與國內海關之間的關稅,屬於居民與非居民之間的交易,應按照實際交易性質申報在323020-產品和生產的稅收及補貼。

銀行應按照展業原則要求,要客戶提供能證明該筆交易真實性的相關材料。如該筆業務屬於代墊業務,應首先確認境內外企業間是否具有關聯關係。


分享到:
【列印】 【關閉】

法律聲明 | 聯繫我們 | 設為首頁 | 加入收藏

國家外匯管理局吉林省分局主辦 著作權所有 授權轉載 最佳解析度:1280*768

網站標識碼bm74150001 京ICP備06017241號 京公網安備1104010270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