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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01400108-X-2025-0023
  • 分       類: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江蘇省分局
  • 發布日期:
    2025-05-15
  • 名       稱:
    國家外匯管理局江蘇省分局關於進一步促進企業涉外員工薪酬類雙向用匯便利化的通知(蘇匯發〔2025〕41號)
  • 文       號:
國家外匯管理局江蘇省分局關於進一步促進企業涉外員工薪酬類雙向用匯便利化的通知(蘇匯發〔2025〕41號)

國家外匯管理局江蘇省各市分局,各國有商業銀行江蘇省分行,江蘇銀行、江蘇農商聯合銀行、南京銀行,郵政儲蓄銀行江蘇省分行,各股份制商業銀行南京分行,各城市商業銀行南京分行,各在寧外資銀行:

為支援江蘇省開放型經濟高質量發展,進一步便利“引進來”和“走出去”企業涉外員工真實合規的用匯,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工作部署,國家外匯管理局江蘇省分局決定在全省範圍內實施跨境貿易投資高水平開放試點優質企業(以下簡稱“試點企業”)涉外員工薪酬類雙向用匯便利化業務。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江蘇省內已備案的跨境貿易投資高水平開放試點銀行(以下簡稱“試點銀行”),可根據《跨境貿易投資高水平開放試點企業員工薪酬用匯便利化業務操作規程(試行)》(見附件),為其確定的試點企業開展涉外員工薪酬類用匯便利化業務。

二、試點銀行根據試點企業提供的涉外員工薪酬發放清單為其員工核定免審單金額,涉外員工個人在核定金額範圍內可直接在銀行辦理購付匯或收結匯,免於提交單證。

三、試點銀行應制定專項管理辦法,向國家外匯管理局江蘇省分局報備後開展便利化業務。

四、試點銀行應基於企業情況,制定配套服務方案,明確使用便利化政策的涉外員工範圍及其薪酬發放情況,做好購付匯和收結匯金額動態管理、交易備註準確填寫、數據保密等工作,規範資訊採集,並建立相關事中事後管理機制。

各市分局收到本通知後,應及時轉發至轄內銀行。各市分局應加強對上述業務的監督,密切跟蹤便利化業務開展情況,並做好對轄內銀行業務的指導。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執行中如遇問題,請及時向國家外匯管理局江蘇省分局反饋。聯繫人:劉相寶,025-84790169。

 

附件:跨境貿易投資高水平開放試點企業員工薪酬用匯便利化業務操作規程(試行)

 

 

 

 

國家外匯管理局江蘇省分局

               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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