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外匯管理局簡體中文繁體中文用戶登錄 設為首頁加入收藏
  • 索  引  號:
    00612704-5-2020-00194
  • 分       類:
    其他  國際收支統計與結售匯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
  • 發布日期:
    2020-09-17
  • 名       稱:
    勞務承包和輸出申報實例
  • 文       號:
勞務承包和輸出申報實例

1)境內A人力資源公司向美國B公司承包的伊拉克基礎設施工程提供勞務輸出服務,收到美國B公司支付的勞務派遣人員管理費、社保及津貼等費用,則A公司應如何申報?

分析與結論:

由於勞務派遣人員與境外B公司不是僱主與僱員的關係,境內人力資源公司向境外合作企業提供勞務輸出服務取得的報酬,應申報在“224010服務貿易-建設-境外建設”項下,交易附言註明:境外工程勞務輸出報酬。

2)境內某工程公司A中標某國高鐵工程,通過境內某家勞務輸出公司進行勞務輸出,勞務工資由境外匯入境內某家勞務輸出公司賬戶,再由勞務輸出公司持職工工資表要求銀行將匯入款項解付入職工個人儲蓄賬戶,則:

①申報主體如何確定?

②此項涉外收入應如何申報?

分析與結論:

①此項涉外收入應由該境內勞務輸出公司進行國際收支統計間接申報,職工無需進行國際收支統計間接申報。

②勞務工資款項,是境內工程公司A工程款的一部分,應按工程承包方是否在工程所在經濟體設立法人、分支機構及項目辦公室區別申報。

分享到:
【列印】 【關閉】

法律聲明 | 聯繫我們 | 設為首頁 | 加入收藏

國家外匯管理局湖南省分局主辦 著作權所有 授權轉載 最佳解析度:1280*768

網站標識碼bm74220001 京ICP備06017241號 京公網安備1104010270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