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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00612704-5-2019-00258
  • 分       類:
    管理資訊  國際收支統計與結售匯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
  • 發布日期:
    2019-10-22
  • 名       稱:
    國際收支申報提示(展品申報實例)
  • 文       號:
國際收支申報提示(展品申報實例)

國外企業在我國參加會展,期間賣出展品並以人民幣結算,會展後將人民幣集中購匯並匯出,如何進行申報?

分析與結論:

展品入境時海關報關監管方式為2700(展覽品),屬於不列入海關統計的進出境貨物,當境內居民向國外企業支付展品貨款時,非貨幣黃金展品,申報在“122020貨物貿易-未納入海關統計的貨物貿易-未納入海關統計的非貨幣黃金”項下;若不是非貨幣黃金展品,申報在“122990貨物貿易-未納入海關統計的貨物貿易-其他未納入海關統計的貨物貿易”項下。但人民幣現鈔和外幣現鈔暫無需申報。

國外企業在將人民幣集中購匯並匯出資金跨境,應申報在“822030其他投資-負債-貨幣和存款-境外存入款項調出”項下,交易附言註明 “非居民向境外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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