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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K2366987-X-2022-00035
  • 分       類:
    資本項目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河南省分局
  • 發布日期:
    2022-03-14
  • 名       稱:
    資本項目常見問題解答(二)
  • 文       號:
資本項目常見問題解答(二)

問:外籍人在河南銷售及出租辦公用途的商品房所得款項如何辦理購匯及匯出業務? 是否能夠委託境內人員代為辦理?

答:您好,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關於印發<資本項目外匯業務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匯綜發〔202089號),境外個人轉讓境內商品房所得資金購匯匯出,可直接或委託他人持以下材料到銀行辦理:1.身份證明檔案或註冊登記證明。2.商品房轉讓合同及登記證明檔案。3.主管稅務部門出具的稅務憑證(如《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表》,企業按規定無需提交的除外)。4.如委託其他人辦理,應提供經公證的授權委託書及受託人的有效身份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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