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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00021891-5-2019-00228
  • 分       類:
    經常項目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河北省分局
  • 發布日期:
    2019-09-10
  • 名       稱:
    外匯知識問答:出口不收匯違反了哪條規定,這種行為構成逃匯嗎?
  • 文       號:
外匯知識問答:出口不收匯違反了哪條規定,這種行為構成逃匯嗎?

出口收入應及時足額收回境內。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印發貨物貿易外匯管理法規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1238)的規定,出口收入按規定調回境內或存放境外,存放境外的須在外匯局辦理登記。因此,無合理原因的出口不收匯屬於違規行為,可按逃匯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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