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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K3179129-3-2020-00070
  • 分       類:
    其他  外匯綜合管理  各類社會公眾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廣西壯族自治區分局
  • 發布日期:
    2020-03-25
  • 名       稱:
    國家外匯管理局梧州市中心支局聯合商務局和金融辦出台優化外匯金融服務支援疫情防控及複工複產“十四條”
  • 文       號:
國家外匯管理局梧州市中心支局聯合商務局和金融辦出台優化外匯金融服務支援疫情防控及複工複產“十四條”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指示精神,紮實做好“六穩”工作,優化外匯金融服務,支援疫情防控和企業複工複產,2020年3月18日,國家外匯管理局梧州市中心支局牽頭,聯合市商務局和金融辦,率先在廣西地市層面推出優化外匯金融服務支援疫情防控及複工複產的十四條舉措。

一、提高政治站位,樹立大局意識,踐行金融為民理念,把全面從嚴治黨同支援複工複產相結合,強化溝通協調,把握企業需求,找准工作切入點,提升外匯金融履職水平。

二、落實疫情防控外匯政策,開闢外匯和跨境人民幣業務“綠色通道”,高效便捷服務企業複工複產

(二)特事特辦,便利防疫物資進口付匯及防疫資金入賬結匯。對於地方政府部門所需的疫情防控物資進口,按照簡化便利、特事特辦原則,簡化進口購付匯業務流程與材料,提高疫情防控物資進口付匯效率。對境內外因支援疫情而匯入的外匯捐贈資金,暫停實施開立捐贈外匯賬戶的要求,可直接通過受贈單位已有的經常項目外匯結算賬戶,辦理資金入賬和結匯手續,確保外匯捐贈資金快速到賬並發揮作用。

(三)便捷資本項目收入結匯支付,支援企業跨境融資防控疫情。企業辦理與疫情防控相關的資本項目收入結匯支付時,無需事前、逐筆提交單證材料,加強對企業資金使用真實性的事後抽查。對疫情防控確有需要的,企業借用外債限額可取消,可指導企業通過“國家外匯管理局政務服務網上辦理系統”(http://zwfw.safe.gov.cn/asone/)線上申請外債登記,便利企業開展跨境融資,保證生產經營活動正常開展。

(四)支援個人和企業合理用匯需求。密切關注與疫情防控有關的個人其他特殊外匯業務,開闢綠色通道並快速回應相關業務需求,鼓勵個人通過手機銀行等線上渠道辦理個人外匯業務。與疫情防控有關的其他特殊外匯業務,各銀行可先行辦理,事後做好真實性審核,並向國家外匯管理局梧州市中心支局報備。

(五)落實跨境人民幣業務便利化措施。各銀行機構基於“展業三原則”,針對疫情防控相關的進出口收支、捐贈資金匯入和資本項目等跨境人民幣業務,可憑企業提交的收付款指令直接辦理,並加強資金使用的真實性事後抽查。對與疫情防控相關的其他特殊跨境人民幣業務,各銀行可先行辦理,並向人民銀行梧州市中心支行跨境辦報備。

三、深入推進貿易投融資和結算便利化,統籌運用本外幣貿易融資政策,穩住外貿外資基本盤。

(六)拓展貿易融資創新業務。鼓勵銀行機構根據涉外企業需求,在加強風險管控的基礎上,發展外貿應收帳款融資、出口退稅融資、出口信用保險保單融資、福費廷、出口信用證等業務。同時,在有效把控供應鏈資訊流、物流、資金流的基礎上,圍繞核心企業開展面向上下遊的境內外供應鏈金融服務,推動全產業鏈複工複產。

(七)統籌落實專項扶持政策。要對照國家和自治區疫情防控重點生產保障企業名單,主動配合有關部門落實專項政策,爭取相關涉外企業享受央行專項再貸款再貼現、財政貼息等政策優惠。

(八)完善外貿金融綜合服務措施。鼓勵銀行機構根據涉外經濟發展趨勢,結合市場需求和自身展業能力,合理利用境內外市場資源,綜合提供支付結算、融資融信、財務規劃、風險管理、出口信用擔保、外匯衍生品等外貿金融產品和服務。

(九)推進跨境投資貿易便利化政策落地實施。加強便利跨境電子商務結算、優化貨物貿易外匯業務報告方式、改革企業外債登記管理、取消資本項目外匯賬戶開戶數量限制、跨境外匯資金軋差淨額結算等政策的宣傳推廣,擴大經常項目跨境軋差結算、全口徑宏觀審慎跨境融資、跨境人民幣雙向資金池等優惠政策的覆蓋面,力爭相關業務發展取得新突破。

四、創新工作機制,優化梧州外匯金融環境

(十)構建外匯金融供需對接新平台。一是聚焦複工複產和涉外經濟發展戰略,建立外資外債重點企業、涉及防疫物資跨境採購企業、中小微企業等重點企業名單,一對一開展政策業務輔導,“一企一策”滿足企業外匯金融業務需求。二是配合廣西“複工貸”工作部署,在防範風險的前提下,開展涉外企業“大走訪”、外匯政策“大宣講”、外匯金融業務“大洽談”活動。三是充分發揮外匯服務志願小分隊的作用,並將其工作範圍由粵桂合作特別試驗區擴展至梧州全轄。

(十一)推進外匯管理“放管服”改革。鼓勵銀行機構在加強內部管理及風險管控的前提下,通過線上方式提升外匯服務效率,建立特殊時期業務流程,保障實體企業正常運轉。

五、強化內部管理和風險管控

(十二)加強外匯業務部門疫情防控工作。落實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的疫情防控要求,建立完善疫情應對工作機制和外匯業務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做好業務系統和人員備份安排,保障業務連續性和穩定性。

(十三)提升風險管理水平。要始終將貿易背景審核作為外貿金融業務風險管理的基礎,將貿易回款作為貿易融資業務的第一還款來源。鼓勵銀行機構加強對外貿金融數據積累分析,並發揮“單一窗口”平台作用,為風險管控和資源配置提供支撐。

六、開展政策業務實施效果監測評估和反饋

(十四)國家外匯管理局梧州市中心支局把各外匯指定銀行支援疫情防控和企業複工複產情況納入對銀行外匯業務合規與審慎評估範疇。建立完善支援防疫及複工複產外匯政策實施成效的定期監測反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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