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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K1770746-2-2021-0206
  • 分       類: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福建省分局
  • 發布日期:
    2021-10-22
  • 名       稱:
    國家外匯管理局福建省分局指導福建省級自律機制出台發布支援遠洋漁業業務發展的指導意見
  • 文       號:
國家外匯管理局福建省分局指導福建省級自律機制出台發布支援遠洋漁業業務發展的指導意見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海洋強省”、建設“海上福建”的決策部署,國家外匯管理局福建省分局主動對接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局,在深入省市遠洋漁業發展促進會了解遠洋漁業跨境資金結算的難點堵點和企業經營對跨境金融服務的所盼所需的基礎上,指導福建省銀行外匯與跨境人民幣業務自律機制(簡稱福建省級自律機制)研究制定了《福建省銀行外匯與跨境人民幣業務自律機制關於支援遠洋漁業業務發展的指導意見》(簡稱《指導意見》)。

20211021日上午,在國家外匯管理局福建省分局指導下,福建省級自律機製成功舉辦《指導意見》發布會,正式對外發布外匯金融支援遠洋漁業發展的相關舉措,為我省“海洋強省”“海上福建”建設注入金融力量。國家外匯管理局福建省分局、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局、福建省遠洋漁業發展促進會有關領導,10家業務主辦銀行以及12家遠洋漁業重點企業代表出席發布會。

《指導意見》以推動我省遠洋漁業金融服務增量、擴面、提質、降本為目標,以促便利與防風險為主線,以“交易背景真實、優化交易審核”為原則提出了支援舉措,主要內容為:一是對日常外匯業務的審核提供了指導要件,對不完全滿足常規單證審核要求的業務,明確了“實質重於形式”這一基本原則,對於銀行日常業務辦理具有較好的指導性、可操作性。二是根據最新的外匯管理政策,結合遠洋漁業企業經營特點和實際情況,簡化事前相關單證審核和業務辦理流程等,降低企業業務辦理成本,提升業務辦理效率。三是鼓勵銀行提升技術手段,對接遠洋漁業管理部門,完善融資產品、優化結算融資服務,解決遠洋漁業企業資信把握困難等問題。

《指導意見》既立足當前,指導銀行將各項外匯便利化政策落實落細到位,按照“展業三原則”要求,及時回應企業真實合理的用匯需求;又著眼長遠,加強與省海洋漁業局、遠洋漁業發展促進會的協作,構建外匯金融支援遠洋漁業發展的長效機制。下階段,國家外匯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將繼續落實落細“我為群眾辦實事”舉措,進一步督導福建省級自律機制加大《指導意見》的宣傳與傳導力度,督促各銀行認真抓好《指導意見》的內部傳導和落地執行,切實解決遠洋漁業企業對跨境金融服務的“急難愁盼”問題,推動“我為群眾辦實事”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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