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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75926188-X-2022-00086
  • 分       類: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重慶市分局
  • 發布日期:
    2023-08-25
  • 名       稱:
    境內上市公司外籍員工參與股權激勵計劃登記
  • 文       號:
境內上市公司外籍員工參與股權激勵計劃登記

一、辦理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32號);

(二)《中國人民銀行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印發<境內上市公司外籍員工參與股權激勵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銀髮〔201925號);

(三)其他相關法規。

二、辦理對象

參與股權激勵計劃的境內上市公司外籍員工。

三、辦理條件及需要提交的資料

辦理條件:境內上市公司外籍員工可以其境內、外合法資金參與股權激勵計劃,且不得以參與股權激勵計劃名義從事其他跨境交易。境內上市公司外籍員工(含港澳台)參與其股權激勵計劃的,境內上市公司應當在對相關計划進行公告後的30日內,在境內上市公司所在地外匯分局統一辦理登記。

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登記

1.書面申請(包括境內上市公司基本情況、股權激勵計劃、擬匯入金額等),並附《境內上市公司外籍員工參與股權激勵計劃登記表》(原件)

2.股權激勵計劃真實性證明材料,包括境內上市公司相關公告等(加蓋企業公章的複印件)

3.境內上市公司出具的外籍員工與其僱傭或勞務關係屬實的承諾函(加蓋企業公章的複印件)

4.前述材料內容不一致或不能說明交易真實性時,要求提供的補充材料(原件或加蓋企業公章的複印件)

(二)變更登記

1.書面申請,並附《境內上市公司外籍員工參與股權激勵計劃登記表》(原件)

2.變更事項相關的真實性證明材料 (加蓋企業公章的複印件)

3.前述材料內容不一致或不能說明交易真實性時,要求提供的補充材料(原件或加蓋企業公章的複印件)

(三)註銷登記

1.書面申請,註明股權激勵計劃終止的原因(原件)

2.股權激勵計劃終止相關真實性證明材料(加蓋企業公章的複印件)

3.前述材料內容不一致或不能說明交易真實性時,要求提供的補充材料(原件或加蓋企業公章的複印件)

四、辦理流程

(一)申請人提交申請;

(二)決定是否予以受理;

(三)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受理的,出具受理通知書,進行審查報批;

(四)不予許可的,出具不予許可通知書。許可的,為申請人辦理相關外匯登記,向申請人出具境外上市相關業務登記憑證。

(五)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補正材料,並出具《行政許可補正通知書》。

五、辦理時限

20個工作日。

六、發放證照情況

業務登記憑證及業務登記表。

七、收費依據、標準

無收費

八、辦理地點、時間及聯繫方式

辦理地點:重慶市主城區(巴南區除外)企業的以下業務均在重慶市渝北區紅錦大道56號中國人民銀行重慶市分行一號樓315室辦理;其他區縣企業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在所屬地外匯局辦理。

辦理時間:周一至周五(節假日除外)830-12001400-1730

聯繫電話:67677163


附件:境內上市公司外籍員工參與股權激勵計劃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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