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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72698599-6-2024-0067
  • 分       類: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分局
  • 發布日期:
    2024-07-29
  • 名       稱:
    關於公開徵求廢止《國家外匯管理局新疆分局關於調整新疆外匯指定銀行人民幣與外幣衍生產品業務結售匯統計報表及報送方式的通知》意見的通知
  • 文       號:
關於公開徵求廢止《國家外匯管理局新疆分局關於調整新疆外匯指定銀行人民幣與外幣衍生產品業務結售匯統計報表及報送方式的通知》意見的通知

近期擬廢止《國家外匯管理局新疆分局關於調整新疆外匯指定銀行人民幣與外幣衍生產品業務結售匯統計報表及報送方式的通知》(新匯發〔2015〕121號),制定該檔案的初衷是為了規範外匯衍生品交易統計行為。目前隨著服務企業匯率風險管理工作的深入開展,外匯衍生品交易相關統計逐步優化和充實,能夠滿足日常業務監測需要,自2023年底起已啟用企業匯率風險清單管理進行相關統計且運行良好;同時上述檔案內容已在總局最新銀行結售匯統計制度中說明,故擬廢止,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相關意見及建議可通過以下方式反饋:

1.通過電子郵件將意見反饋至:1370744576@qq.com(郵件標題請註明“廢止人民幣與外幣衍生產品業務結售匯統計報表及報送方式”字樣)。

2.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郵寄至:新疆烏魯木齊市天山區人民路395號中國人民銀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分行國際收支處,並請在信封上註明“廢止人民幣與外幣衍生產品業務結售匯統計報表及報送方式”字樣。

意見反饋截止時間2024年8月24日。

聯繫人:卡德爾亞  聯繫電話:0991-2373264

附件:國家外匯管理局新疆分局關於調整新疆外匯指定銀行人民幣與外幣衍生產品業務結售匯統計報表及報送方式的通知

 

國家外匯管理局新疆分局

2024年7月24

【列印】 【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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