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行政處罰資訊查詢
更新時間:2020-01-15【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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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匯檢罰〔2025〕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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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皖匯檢罰〔2025〕3號
違規主體名稱 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 張**
註冊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濱湖新區成都路1888 號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913400007050473009
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 國家外匯管理局安徽省分局
違法行為類型 1.《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進一步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完善真實性審核的通知》(匯發〔2016〕7號)第五條 2.《經常項目外匯業務指引(2020年版)》(匯發〔2020〕14號文印發)第十四條3.《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支援新型離岸國際貿易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銀髮〔2021〕329 號)第三條 4.《經常項目外匯業務指引(2020年版)》(匯發〔2020〕14號文印發)第四十八條第一款和第四十九條第二款第四項5.《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進一步簡化和改進直接投資外匯管理政策的通知》(匯發〔2015〕13 號)第二條第一項 6.《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進一步推進外匯管理改革完善真實合規性審核的通知》(匯發〔2017〕3 號)第八條 7.《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改革和規範資本項目結匯管理政策的通知》(匯發〔2016〕16 號)第五條第二項 8.《銀行結售匯統計制度》(匯發〔2019〕26 號文印發)“一、總說明(八)”
違法事實 1.辦理經常項目資金收付,未對交易單證的真實性及其與外匯收支的一致性進行合理審查 2.違規辦理結匯業務 3. 違規辦理資本項目資金收付 4. 違反外匯登記管理規定 5.未按照規定報送銀行結售匯統計報表
處罰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和第四十八條第二項、第五項
處罰類別 警告、沒收違法所得、罰款
罰沒款金額(萬元) 234.64
處罰決定日期 2025-10-15
公示截止期 2026-10-22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