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閩匯罰〔2024〕10號 |
違規主體名稱 |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樓支行 |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 |
餘* |
註冊地址 |
福州市鼓樓區鼓屏路1號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91350100854415779G |
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 |
國家外匯管理局福建省分局 |
違法行為類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2號)第十二條第一款、《經常項目外匯業務指引(2020年版)》(匯發〔2020〕14號文印發)第十一條第一款;《個人外匯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6〕第3號)第五條、《資本項目外匯業務指引(2024年版)》(匯發〔2024〕12號印發)第二部分第五條、第7.11.2.3(2)、第7.11.3.3(1);《跨境擔保外匯管理規定》(匯發〔2014〕29號印發)第十八條、《金融機構外匯業務數據採集規範(1.3版)》(匯發〔2022〕13號印發)2.6.4、3.2.6 |
違法事實 |
未盡職審查辦理貨物貿易項下收結匯;未盡職審查辦理資本項目資金匯出;未按規定報送外保內貸變動資訊 |
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2號)第四十七條第一項、第四十七條第二項、第四十八條第二項 |
處罰類別 |
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 |
罰沒款金額(萬元) |
96.56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4-12-23 |
公示截止期 |
2026-1-1 |
備註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