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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72816347-8-2016-00084
  • 分       類:
    管理資訊  各類社會公眾  外匯綜合管理
  • 來       源:
    國家外匯管理局山西省分局
  • 發布日期:
    2016-09-28
  • 名       稱:
    央行、外匯局發布通知將對RQFII證券投資額度實行備案或審批管理
  • 文       號:
央行、外匯局發布通知將對RQFII證券投資額度實行備案或審批管理

9 5 ,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了《關於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銀髮[2016]227號,以下簡稱“通知”),對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下簡稱“人民幣合格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額度、資金賬戶、資金收付等實施監督、管理和檢查。

《通知》稱,人民銀行、外匯局及其分支機構依法對人民幣合格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的投資額度、資金賬戶、資金收付等實施監督、管理和檢查。經中國證監會許可投資境內證券市場的人民幣合格投資者,應當委託其境內託管人代為辦理《通知》所要求的相關手續。同一人民幣合格投資者可委託不超過三家託管人。委託多家託管人的,應指定一家託管人作為主報告人,負責代其統一辦理投資額度備案和審批申請、主體資訊登記等事項。

此外,外匯局對單家人民幣合格投資者投資額度實行備案或審批管理。人民幣合格投資者在取得證監會資格許可後,可通過備案的形式,獲取不超過其資產規模或其管理的證券資產規模(以下統稱“資產規模”)一定比例的投資額度(以下簡稱“基礎額度”);超過基礎額度的投資額度申請,應當經外匯局批准。境外主權基金、央行及貨幣當局等機構的投資額度不受資產規模比例限制,可根據其投資境內證券市場的需要獲取相應的投資額度,實行備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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