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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
    000014453-2025-01112
  • 分       類:
  • 來       源:
    中國人民銀行
  • 發布日期:
    2025-12-26
  • 名       稱:
    《關於境內企業境外上市資金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反饋
  • 文       號:
《關於境內企業境外上市資金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反饋

《關於境內企業境外上市資金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徵求意見稿)》於2025523日至622日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網站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在徵求意見期間收到有效意見33條,經充分研究論證,多數意見已予採納。意見主要集中在以下幾方面:

一、建議支援H股“全流通”境內股東在減持前辦理外匯登記。

採納情況:已採納。為進一步便利境內股東減持登記相關操作,將第十條中“應在減持後30個工作日內”修改為“應在減持前或減持後30個工作日內”,到境內股東所在地銀行辦理減持登記。

二、建議在境內企業、境內股東辦理變更登記時,銀行無需收回原業務登記憑證。

採納情況:已採納。鑒於業務變更後業務登記憑證隨機碼將同步更新,原業務登記憑證自動失效,已刪除《境外上市登記表》《境外持股變動登記表》填寫說明中“同時收回原業務登記憑證”相關表述。

三、建議完善中國結算H股“全流通”專用外匯賬戶支出範圍。

採納情況:已採納。結合業務實際情況,將“向H股‘全流通’股東相關境內賬戶劃轉減持股票收入”改為“向H股‘全流通’相關境內賬戶劃轉減持股票收入”。

四、建議將《境外持股變動登記表》“證監會備案文號”調整為“中國證監會備案或審批文號”。

採納情況:已採納。鑒於部分上市公司系證監會備案新規發布前上市,調整為“中國證監會備案或審批文號”更符合實際情況。

感謝社會各界對境內企業境外上市資金管理相關工作的關心和支援。我們將更好統籌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紮實推動金融高水平對外開放。

【列印】 【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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