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範人民幣紙、硬幣及相關商品買賣行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推動貨幣文化傳播,我行組織對規範性檔案《中國人民銀行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禁止非法買賣人民幣的通知〉的通知》(銀髮〔1997〕399號)進行修訂,並以人民銀行、市場監管總局、外匯局聯合公告形式公布,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公眾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意見:
1.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北京市西城區成方街32號中國人民銀行貨幣金銀局(郵編:100800),並請在信封上註明“人民幣買賣及相關管理規定徵求意見”字樣。
2.通過電子郵件將意見發送至:shaoyuan@pbc.gov.cn。
3.將意見傳真至:010-66012782。
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1年9月22日。
附件1:中國人民銀行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告(人民幣買賣及相關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doc
附件2:《中國人民銀行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告(人民幣買賣及相關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起草說明.doc
中國人民銀行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國家外匯管理局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