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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號:
- K1770746-2-2026-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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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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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 源:
- 國家外匯管理局福建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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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2026-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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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稱:
- 關於公開徵求《國家外匯管理局福建省分局 關於在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實施跨境貿易投融資便利化政策試點的通知(徵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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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號: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自貿試驗區提升戰略的決策部署,進一步促進自貿試驗區跨境貿易投資便利化,經國家外匯管理局同意,國家外匯管理局福建省分局決定在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實施跨境貿易投融資便利化政策(廈門片區相關試點政策由國家外匯管理局廈門市分局發布實施)。為確保試點業務平穩有序開展,國家外匯管理局福建省分局研究起草了《國家外匯管理局福建省分局關於在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實施跨境貿易投融資便利化政策試點的通知(徵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眾公開徵求意見。根據相關規定,公開徵求意見的時間原則上不少於30日,為儘快釋放政策紅利,便利經營主體儘早享受試點相關措施,此次徵求意見的時間縮短為7個工作日。公眾可於2026年3月23日前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意見:
一、關於資本項目結匯資金使用便利、外債簽約(變更)登記由銀行直接辦理兩項便利化政策試點的意見
(一)通過電子郵件將意見發送至:zbxm1001@sina.com,並請在郵件標題註明“資本項目結匯資金使用便利、外債簽約(變更)登記由銀行直接辦理兩項便利化政策試點徵求意見”字樣。
(二)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郵寄至: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五四路220號國家外匯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外匯管理二處(郵編:350000),並請信封上註明“資本項目結匯資金使用便利、外債簽約(變更)登記由銀行直接辦理兩項便利化政策試點徵求意見”字樣。
(三)通過傳真方式將意見傳真至:0591-88010667。
二、關於優化外匯NRA賬戶退匯資金流程試點的意見
(一)通過電子郵件將意見反饋至:18018967706@163.com,並請在郵件標題註明“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優化NRA賬戶退匯資金流程試點徵求意見”字樣。
(二)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郵寄至: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五四路220號國家外匯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國際收支處(郵編:350000),並請在信封上註明“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優化NRA賬戶退匯資金流程試點徵求意見”字樣。
附件:國家外匯管理局福建省分局關於在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實施跨境貿易投融資便利化政策試點的通知(徵求意見稿)
國家外匯管理局福建省分局
2026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