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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H5263060-6-2026-0061
  • 分       类:
    通知  经常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
  • 发布日期:
    2026-04-24
  • 名       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
  • 文       号:
    京汇发〔2026〕12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

辖区内各银行:

为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提升外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进一步推动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扩围提质。为保障北京地区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规范有序开展,进一步便利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制定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实施细则》,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反馈。

 

联系电话:68559769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实施细则


 

 

 

 

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 

20264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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