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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H5263060-6-2020-0035
  • 分       类:
    通知  经常项目管理  各类社会公众
  • 来       源:
    北京外汇管理部
  • 发布日期:
    2020-02-27
  • 名       称:
    (已废止)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关于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 文       号:
    京汇〔2020〕9 号
(已废止)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关于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辖区内各外汇指定银行:

    为贯彻落实201910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1928号)要求,进一步促进贸易便利化,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助力优化地区营商环境,我管理部决定将辖区内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业务范围扩大至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为保证试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切实防范风险,我管理部制定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关于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关于开展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京汇〔201955号)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废止。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我管理部经常项目管理处反馈。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关于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

 

                    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  

                      2020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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