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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0298631-X-2022-0124
  • 分       类:
    资本项目管理
  • 来       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
  • 发布日期:
    2022-06-06
  • 名       称:
    积极支持安徽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在500万美元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
  • 文       号:
积极支持安徽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在500万美元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

5月3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支持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开展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范围扩大至含安徽省分局在内的17个省(市)分局辖区,助力企业加快创新发展。试点扩容后,安徽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可以在500万美元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

    下一步,安徽省分局将深入贯彻落实《通知》要求,抓好政策落实,提升我省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更好地服务我省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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